2020临近年底

  余额已经不足

  小编提醒大家

  一定要记得做以下5件事

  它们与你息息相关!

  快一起来看看

  都有哪些吧~

  01

  别忘领取失业补助金

  如果你是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那么别忘了在年底前领取失业补助金。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1000元,按月发放。申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只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原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江西人社”APP,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进行网上申领。

  02

  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般是按年缴费。到年底,很多地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期将会截止。

  小编在这里要提醒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为了能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好在规定期限内缴费。否则逾期参保,一般都要经过等待期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哦!

  03

  及时确认2021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2021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开始确认。

  为确保2021年继续便捷、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你要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条件,及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报、确认相关扣除信息。如果你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动,可以一键带入和确认,如有变动,可以点击修改。

  按照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04

  未休带薪年假可以要求补偿

  2020年你的带薪年休假用完了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没有休完,职工可以申请相应的补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05

  及时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通过认证后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否则养老金可能会被暂停发放。特别提醒2020年度尚未办理认证的人员,抓紧时间在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可以用手机下载当地人社部门推出的认证APP,通过人脸识别,足不出户就能完成。

  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中国新闻网、江西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