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中心城区以外各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中心城区以外各县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在玉山县、婺源县购买自住住房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参照市中心城区的标准执行,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
二、在万年县、鄱阳县、德兴市、弋阳县购买自住住房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由原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
三、在余干县、铅山县、横峰县购买自住住房的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由原50万元上调至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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