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年就快来的时候,铅山县公安局鹅湖派出所民警黄晨比平日忙碌了不少,群众的报警电话一天都没让他歇着喘口气。这不,刚端上一碗热饭正准备下筷子,就又有村民报警说自家的房屋被人损坏,需要民警及时处理,黄晨撂下饭菜赶忙去了现场。自此,一个离奇的案件浮出水面,而民警的艰辛也就此拉开了帷幕……

  (一)

  报警人的房屋在鹅湖镇公果村,是一栋自建新房,美观实用,看上去质量也是不错,可随着报警人的指引,民警发现,房屋整体完整,单就一面墙体出现裂痕,十分突兀,且该侧房屋地基出现下陷。民警观察一番,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据报警人反映,是有人挖地洞导致其房屋下陷受损。

  于是,民警仔细勘查受损房屋周边环境,发现不远处一幢十分老旧的房屋外面,有新鲜泥土。走进一看,老屋十分陈旧,破败不堪,明显多年没人居住,可屋内屋外却规则地堆放了许多堆看似刚从地下挖出的泥土,腥湿的空气弥漫着整个老屋,加之一堆堆泥土,现场气氛十分诡异。报警人见状退回了自家,而民警没有顾忌太多,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过勘查民警发现,老屋里屋,靠近报警人家一侧的房内,有一个很深的地洞,明显是最近才挖掘的,洞一直挖到了旁边房屋的地基,致使隔壁房屋受损。

  原因找到了。可这洞是谁挖的?为了什么?鹅湖派出所将情况上报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员、侦查员赶到现场,再次仔细勘验,确认了受损的源头,其他皆一无所获,大家对这样的现场都一个感觉,一头雾水。难道是有人学“摸金校尉”掘地盗宝?又或者有人恶作剧?还是报警人有什么仇家,遭了报复?还是……

  (二)

  真相是查出来的,世上没有什么牛鬼蛇神。得知这一情况的副县长、公安局长周志强当即指示办案人员认真调查摸排,尽快破案。民警随即以老屋为中心,对周边展开详细的走访调查。经过一轮走访摸排,有村民反映,公果村流传着一个关于老房子的传说,说是解放前,当地的大地主为了掩藏财富,将一个纯金的脸盆埋入了房屋的地下。巧的是最近偏偏有人向村里的老人打听此事,而且公果一带常年流传着村里有古墓群的传言。难道是因为这个?民警没有放过这个貌似荒诞的“线索”,循迹排查。

  不想,这条线索却让案件的调查“柳暗花明”,民警很快便查到该村村民徐某某有重大嫌疑。可当民警对其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徐某某根本不承认自己是在私挖宝贝,只是“随便挖下地基而已”,同时也对报警人房屋的受损提出不同见解,坚称破损不是因为挖土,是其房屋自身问题。由于案件涉及“地下宝贝”、“古墓群”及房屋损失专业鉴定等问题,案件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

  (三)

  办案民警没有放弃,铅山公安更不会坐视不管。公安机关请来了考古和文物保护方面的专家和机构,对这处老房子及其周边区域组织了数次科学考察及取样分析,经过严谨的科学考证后,权威专家做出了判断:此处不存在古墓群或者地下文物,所挖出的泥土也都不具备文物及保护价值!

  此结论一出,徐某某盗挖地下文物的嫌疑似乎可以排除了,别急,损坏他人住房的事还得查清楚呢。然而接下来问题又来了,上饶全市都没有一家此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整个江西省也屈指可数。可铅山公安怎会因此放弃案件的查处?经过多方联系落实,相关鉴定终于尘埃落定,结论是:老房子取土挖洞是报警人房屋受损的直接原因!

  同时,办案民警的走访调查也一刻未歇,徐某某的几名同伙亦被查证。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徐某某的心理防线崩溃,2019年9月4日,徐某某到鹅湖派出所投案自首。9月9日,同案的程某也到公安机关投案。直到此刻,案件的全部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四)

  原来,徐某某之前听说本村“地主埋金脸盆”的故事,越听越真,他也笃定地认为,那个“金脸盆”就埋在村里的一栋老房子里。于是,他找来程某、童某、徐某三位朋友,共同商议“盗宝大计”。随后,几人细致“勘查”了老房子的地形,制定了秘密挖掘的详细“计划”。

  徐某某通过亲戚关系将老房子租下,之后便开始了夜以继日的“地下寻宝”工程。开工后他们才发现自己没有所谓的“分金定穴”,只能“瞎挖”,于是几人把屋内能挖的地方都探了个遍,可是忙累了三十天却一无所获,连块硬石头都没挖到。更在最后一个不小心,直接把隔壁的地基给挖空了,随后东窗事发。

  徐某某等人的荒诞不经,又目无法纪,损害他人利益,自然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经询问,徐某某、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某、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在此,铅安君正告另两名违法行为人童某、徐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这是你们唯一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