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城县公安局株良派出所民警发现,古竹村藏有一卖淫窝点。经过几日的缜密侦查,民警掌握了该卖淫窝点的相关情况,并制定了周密的行动方案。

  7月2日夜晚,民警果断出击,在古竹村何家边一居民楼内成功抓获四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及一名“老鸨”。经询问,四人对当晚在居民楼内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对“老鸨”李某祥的讯问,其如实交代了容留妇女卖淫的犯罪事实。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四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李某祥因涉嫌容留他人卖淫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普法

  卖淫嫖娼的危害

  对身体的危害:卖淫嫖娼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可能传播艾滋病及新冠肺炎等其他传染性疾病。性病是危害人类最严重、发病最广泛的一种传染病,感染性病后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彻底治疗,不仅可损害人的生殖器官,导致不育,有些性病还可损害心脏、脑等人体的重要器官,甚至导致死亡。有数据表明新冠肺炎也可能通过性传播。

  对家庭的危害:严重伤害夫妻间的感情,破坏了自己家庭的幸福和安宁,这也是近年来离婚率逐年递增的主要原因;破坏了对方的家庭的安宁和幸福,双方在身心上都难以安宁,难以正常生活,很多家庭因此畸形发展并恶化;严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社会上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中很大一部分都是父母离异、家庭不和睦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行为及处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涉黄违法犯罪活动

  败坏社会风气

  一经发现,

  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来源:南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