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南镇派出所
龙南一酒店被罚款10万元!哪家酒店?因为什么事呢?
原来
2020年2月2日
龙南县公安局在对龙南镇某酒店
进行治安检查的过程中
发现该酒店工作人员蔡某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并对酒店下达了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同年6月25日凌晨
警方在再次检查该酒店时
发现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唐某
给旅客办理入住手续时
仍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为了督促落实旅馆业实名登记
警察蜀黍可谓是用心良苦,没少做工作...
但对于屡教不改,视若无睹的酒店
公安机关可要动真格了!
▽▽▽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正式实施以来
龙南警方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2020年7月2日,龙南县公安局对该酒店开出一张10万元的罚单,因公安机关多次要求这家酒店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实名登记入住,但其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龙南县公安局对该酒店和前台服务员翟某龙、唐某分别处以十万元、五千元、两千元罚款。
这就是任性的后果!
警察蜀黍有话说
加强实名登记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做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开出巨额罚单也是为了引起旅馆经营者的重视,如果不实名登记入住,万一逃犯、恐怖分子混进咱们龙南了可怎么办?况且现在还是疫情防控时期,各旅馆经营者需更重视加强旅客登记这块的工作,咱们也不能给国家添乱不是?
旅馆业从业人员请注意
如不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和查验制度
后果非常严重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再次提醒:
龙南警方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
依法查处旅馆业、网吧业、寄递业违法经营行为
确保准确有效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
为平安龙南建设、保护群众安全
创造一个平稳、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