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以诱导他人做网络兼职可赚钱为名,3年时间骗取2000余人缴纳“会员费”49万余元。

  近日,

  广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邱某、曾某夫妻诈骗一案,

  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

  01

  警方传唤

  2019年9月,广昌县公安局接到抚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下发诈骗窝点的核查线索后,通过分析研判迅速锁定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邱某、曾某,并将其传唤到案。

  02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邱某、曾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夏天,邱某无业在家时学会了网络刷单的诈骗手段,遂在网上购买了诈骗所需的QQ号及用于注册QQ号的手机卡,在家中通过电脑、手机,用QQ号在QQ群里发布招聘网络兼职刷单等虚假招聘信息。

  被害人有意向做网络兼职后,邱某便要求被害人将招聘信息发到8至12个QQ群里,才能做网络兼职,待被害人发完招聘信息后,邱某又要求被害人缴纳会员费才能做兼职。邱某持续以此诈骗手段在网络上实施诈骗,并教会其妻子曾某此种诈骗方法。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邱某、曾某以此种诈骗手段实施网络诈骗,通过被害人及自己发布诈骗信息,共诈骗被害人2000余人,获利490617元。

  03

  诈骗多人终获刑

  案发后,被告人邱某、曾某的家属代其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考虑到被告人邱某、曾某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多次实施网络诈骗,时间跨度近三年,受骗群众达2000余人,诈骗金额490617元,社会危害性大,综合上述犯罪事实与量刑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大江网、抚州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