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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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辖区巡逻的

  金鸡坡派出所民警严楠

  接到曹家山社区居民

  熊先生的求助

  称自己家来了一只

  漂亮的“野鸡”

  原来

  事情是这样的

  “警察同志,我家里有个像野鸡的鸟很漂亮,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你来看看吧。”2月22日下午,正在辖区巡逻的金鸡坡派出所民警严楠接到曹家山社区居民熊先生的求助,称自己家来了一只漂亮的“野鸡”,不知道该如何处置,遂向民警求助。

  在熊先生带领下,蜀黍刚一看到这只漂亮的“野鸡”,就认出了它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熊先生说这只白鹇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村民的关注,甚至有村民表示抓来食用,考虑到这只鸟极有可能是保护动物,遂将其带回家中报警后等待民警处理。

  随后,严楠联系了浔阳区农林水务局,将这只白鹇交给了野保队工作人员处理。为感谢熊先生,浔阳区农林水务局的工作人员和民警一道为其颁发了保护动物荣誉证书。

  普法时间

  警察蜀黍温馨提醒:白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浔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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