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某平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吴某平于2015年开始在其位于本市开发区时代华府小区旁的花店内, 纠集徐某田等人(另案处理)从事高息民间借贷业务(俗称“空放“)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逐步形成以吴某平为首,以徐某田为积极参加者,以陈某灿、罗某海、李某、王某豪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以公司化模式运营,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 ,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经济、 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以被告人吴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5起,涉案金额13.3万元;其中被告人陈某灿、罗某海参与4起,金额共计8万元;被告人李某参与2起,金额共计4.7万元;被告人王某豪参与4起,金额共计 11.4万元; 胡某风参与2起,金额共计3.6万元。

  受疫情影响,本次庭审采用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审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本案由审判员夏娴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黄景、熊美琴组成合议庭,合议庭有序组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庭审活动,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诉讼权利。6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被告人家属二十余人到庭参与旁听。

  来源:浔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