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东乡区人民法院

  开出万元司法制裁罚单

  依法对在庭审中提交虚假证据的李某

  作出罚款决定:罚款1万元

  案情简述

  庭审询问 露出原形

  李某、王某诉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庭审中

  本案中,李某与王某曾是夫妻关系,离婚后二人的孩子意外坠楼身亡,坠楼前李某曾给孩子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为独自获得保险赔偿,李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放弃理赔证明》,伪造其前妻王某放弃该保险的一切理赔,所有理赔由李某个人所得。同时,李某向保险公司邮寄《授权委托书》,伪造其前妻王某放弃保险理赔并同意将全部理赔资金给李某。

  案件审理中,虽王某经通知未到庭,但该院法官觉得事有蹊跷,特向王某询问详细情况,王某陈诉《放弃理赔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均非自己所写,并向法院申请鉴定。申请鉴定过程中,李某心知事情已经败露,承认了《放弃理赔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其伪造。

  伪造证据 处罚决定

  李某在诉讼中伪造《放弃理赔证明》,意图达到独自领取保险理赔款的目的,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

  抚州市东乡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平安东乡、东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