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哥获悉,江西多地通报一批违纪违法案例,具体如下:

  关于南昌市4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

  典型问题的通报

  1. 南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勘察科原工作人员蔡昌棋在房屋维修项目勘察方面与他人搞利益交换,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问题。2016年底至2020年初,蔡昌棋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接房屋维修项目,且在明知项目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故意放松现场勘察标准,从中多次索要钱款,数额巨大。蔡昌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蔡昌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南昌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原项目评审科聘用助理工程师刘欢在项目审核方面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8年至2022年,刘欢在担任洪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现场见证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跟踪评审、审核确认工程量草签单及中间计量单等方面为6家企业谋取利益,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数额巨大,在相关问题接受组织函询后,仍执迷不悟、不思悔改。2022年7月,刘欢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进贤县民和镇涂家村党总支原书记涂伟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2014年至2021年9月,涂伟担任涂家村小组组长、涂家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拆迁安置、补偿款管理发放等机会,为他人在拆迁房屋性质认定、补偿款项拨付、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涂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涂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 南昌县广福镇荷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万建民违规向辖区落户企业收取管理费用问题。2021年,万建民以收取协调管理费的名义向荷山村范围内的3家企业收取金额不等的管理费用,共计金额4.5万元,造成恶劣影响。2022年7月,万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袁殿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德兴市委批准,德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袁殿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袁殿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密切,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担任德兴市黄金有限公司负责人期间,尸位素餐,不履职、不作为,对委托加工公司未开展尽职调查,造成重大风险隐患;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宴请和有偿陪侍,违规借用他人车辆;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沉迷赌博;对公司员工管理混乱,在监管业务培训、监管盘库等环节层层失防,严重失管失察,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袁殿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德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德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袁殿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袁殿军简历

  袁殿军,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江西德兴人,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1年8月,德兴市泗洲镇中学教师;

  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德兴二中教师;

  1992年8月至2016年12月,德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员;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德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德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德兴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兴市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按副科级管理);

  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德兴市黄金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22年7月,被免职。

  峡江县中医院党支部原书记宋电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峡江县纪委县监委对峡江县中医院党支部原书记宋电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电苟担任县级医院“一把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台上大讲清正廉洁,台下大肆收受贿赂,是典型的“两面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旅游安排;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增加群众负担,授意医疗检查项目乱收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计划外生育;靠医“吃”医,以医谋私,扰乱医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借医院发展建设之机大搞权钱交易。

  宋电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峡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峡江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电苟开除党籍处分;由峡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宋电苟简历

  宋电苟,男,汉族,1969年5月出生,江西峡江人,大专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9月至2005年12月,峡江县人民医院医师;

  2005年12月至2012年9月,峡江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2012年9月至2016年12月,峡江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书记;

  2016年12月至2020年12月,峡江县中医院院长;

  2020年12月至2022年5月,峡江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

  2022年5月,免去峡江县中医院党支部书记职务。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廉洁南昌、上饶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庐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