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实施《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妇纲》)的起步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妇女工作,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序推进《妇纲》工作,积极促进妇女事业发展。《妇纲》在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可量化的67项指标中,32项达标,15项未达标,《妇纲》实施第一年达标率为68.1%。

  妇女与健康

  1. 妇幼保健持续推进。2021年,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标率为85.84%。宫颈癌人群筛查率为103.20%。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6.92%。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4.48%,比上年提高0.81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5.23/10万,比上年下降0.71/10万。

  2. 妇女体质不断增强。2021年,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为36.3%,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比例为94.4%,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为2.38平方米/人,比上年提高0.29平方米/人。

  3. 妇女寿命不断提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江西女性人均预期寿命80.52岁,比2010年提高3.46岁。

  妇女与教育

  受教育女生比例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幼儿园在园幼儿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6.1%;普通小学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5.6%;初中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5.0%;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5.5%;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位46.0%;高等职业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5.8%;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0.4%。

  妇女与经济

  女性就业状况总体稳定。2021年,全省共有女性就业人员941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1.97%,与上年持平。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0.40%,比上年提高0.50个百分点。

  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1. 新发展女党员比例超目标。2021年,当年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为44.91%,比上年提高2.76个百分点,超过《妇纲》目标值近10个百分点。

  2. 女性领导占比持续优化。2021年,省、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0.00%、100%、100%,省、市、县级政府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0.00%、9.09%、8.00%;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41.67%、51.61%、46.67%,省、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分别为8.33%、14.78%、12.35%。

  3. 参与企业管理女性稳步提升。2021年,全省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监事占职工董事的比例为35.75%和34.29%,比上年提高0.75和2.56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5.84%。

  4. 女性积极参与基层管理。2021年,全省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6.69%,比上年提高5.76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5.65%,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72.73%,比上年下降0.61个百分点;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59.96%,比上年提高0.06个百分点。

  妇女与社会保障

  1. 女性参保人数持续攀升。2021年,全省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71.5万人,比上年增加2.62万人,比上年增长1.6%。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数2138.33万人,增加147.99万人,增长7.4%。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578.45万人,增加33.82万人,增长2.2%。失业保险女性参保人数125.70万人,增加6.16万人,增长5.2%。工伤保险女性参保人数200.52万人,减少19.33万人,下降8.8%。

  2. 低保女性人数不断改善。近年来,全省困难群众低保实现全覆盖。各级部门通过帮扶引导困难女性创业就业,困难女性收入不断提高。2021年,全省城乡低保保障女性人数79.03万人,比上年减少5.76万人,下降6.8%。特困人员保障女性人数2.2万人。低保边缘家庭保障女性人数65.88万人。

  3. 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完备。2021年,全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21637个,比上年增加808个,增长3.9%。机构养老服务女性享有人数2.5万人。

  妇女与环境

  生活环境品质不断提升。随着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全国领先,充分满足了广大妇女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近两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2021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为85.9%、82.8%。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地547处,总面积2800多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4%。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3.6%,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1%,位于中部第一。

  妇女与法律

  1. 女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1年,全省针对女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数39件,比上年减少14件;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5起,比上年减少6起;破获强奸案件数866起,比上年增加16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卖淫案件数323起,比上年减少36起。

  2. 援助救助体系不断完善。2021年,全省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05个,比上年增加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563个,其中依托妇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依托共青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为95个和66个;获得法律援助女性人数10081人次,比上年减少1493人次;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827人,比上年增加443人。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江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