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兰奎峰、彭咏、李志光、陈权、廖江华、万绍周为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周莉、楼赟、祁雯、龚翼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张江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四、任命刘凡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五、免去刘斌、张江、刘凡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周仁裕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冯新建的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八、免去石晓丽的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