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 风”的要 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应有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纯洁党的组织和 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党和人民的信赖。但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纪监督者蜕 变为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现将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卫国严重违纪违法案。2006年至2013 年,罗卫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方式,为他人在取得土地整理项目、免予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共计1682万余元人民币(以 下未标明币种的均为人民币);收受礼金50万元;与他人通奸。2014年6月,罗卫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纪委机关生活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晓成严重违纪违法案。杨晓成在负责基建工程期间,以借款 名义向某施工公司负责人先后索要150万元;多次要求某项目部经理为其情妇经营的多处商铺装修改造,相关费用共计33万余元;与他人通奸;隐瞒已购买过经 济适用房的事实,以无房人员名义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2014年6月,杨晓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退还违规占有的住房;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 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西省抚州市农业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金华严重违纪违法案。2002年至2013年,许金 华利用担任抚州市临川区青泥镇和上顿渡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发包、工程款结算、税收奖励、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6万元;通过虚开发票、虚造民政救助单等方式套取公款,从中贪污公款37.5万元。2014年4月,许金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 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湘潭市纪委原副科级纪检监察员金亮严重违纪违法案。2013年3月至5月,金亮利用负责 某案件违纪资金收缴、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违反涉案款物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多次挪用收缴的违纪资金,共计36.05万元。金亮将上述款项分多笔用于个人消 费和营利活动。2014年3月,金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计生局原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原组长郑启亮严重违纪违法案。2007年至2013年,郑启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二胎审批和规避其他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及有价证券折合共计21.4万元。2014年4月,郑启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红鸣严重违纪违法案。2006年至2010 年,高红鸣利用担任拆迁工作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在拆迁协议中虚列补偿款项目的方式,帮助某私营企业非法获取拆迁补偿款31.29万元;收受他人贿赂 11万元。2013年12月,高红鸣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2014年1月,高红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 分。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 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理念,毫不放松地加强对纪 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从严律 己、洁身自好,又要坚守担当、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严 守工作纪律,常怀敬畏之心,自觉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以实际行动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