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任命柯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个人简历:
柯军,男,1964年4月生,汉族,籍贯江西瑞昌人,法学硕士。
1981年9月至1985年9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5年9月至1991年3月,任九江市检察院干部;
1991年3月至2002年12月,历任九江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
2002年12月至2005年3月,任修水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5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九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县级);
2008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年12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