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老吴,这是店老板的谈话材料,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我…我知错了。”老吴接过我递给他的材料没看一会儿,颤抖着双手便掩盖住了懊悔的脸庞。

  老吴是万村乡沙畈村党支部书记,也是我参加市委巡察约谈的第一位村支书。

  进驻万村乡后,巡察组陆续接到群众关于村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反映。

  巡察组开会研究发现的问题

  “情况大家都清楚了,那就重点关注下这几个村的财务吧。”组长程德福将组员分了工,大家带着各自领到的任务开始查阅账本。

  在查阅各村财务支出账目中,一张报账发票引起了我的注意。

  “老王,你来看看这张沙畈村委会2017年在利民商行购买办公家具的发票和附件,是不是有些猫腻?”出于谨慎,我主动请教了坐在旁边的老王。

  老王扶了扶眼镜,接过账本看了看说:“村委会购买办公家具费用不多,账面上没什么问题。”

  “你记得昨天我们核查‘一事一议’时经过的利民商行吗?”

  “记得,你不是进去还买了包烟吗?”

  “那么小的店铺,怎么会有办公家具?”我指了指发票和附件上的那个红印章。

  老王摘下眼镜,把账本端近眼前校验了一番后说:“是哦!赶紧向组长报告。”

  程德福看完材料后安排我和老王“二访”利民商行。

  “老板,我们是市委巡察组的,跟你了解点情况。”

  “你不是昨天那个买烟的小伙子嘛,原来是市里的,早知道就记账了。”

  “记账,记谁的账?”

  “记我自己的账,自己的……”店老板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赶忙打起了哈哈。

  “你这看上去不卖办公家具吧?”

  “地儿不大,做的是小本买卖,哪有什么办公家具。”

  “你再想想,有没有卖过办公家具呢?桌子椅子都算。”

  “没有,我开店快5年了,就是卖些村里人的日用百货。”店老板有些不耐烦,递了两包烟给我们,似乎很想打发我们赶紧离开。

  “烟我们绝对不能收,但麻烦你在这个谈话记录本上签个字吧。”

  离开便利店后,我和老王赶回了驻点。随后,我们通知了沙畈村党支部书记老吴来谈话。

  “老吴,请你解释一下这张发票是怎么回事?”我开门见山,同时将那张“猫腻”发票和附件递给他。

  “这个……这是我们村在利民商行采购办公用具的发票。” 老吴感觉很突然,一脸诧异却又故作镇定地回答。

  “可据我们调查了解,这家商行没有卖过办公用具,请你如实说明情况。”

  面对追问和便利店老板的陈述材料,老吴便有了开头那番举动。

  据老吴交代,沙畈村2016年至2017年,村两委干部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参加村里党员活动时,会发放一些香烟提高大家参与活动的热情。考虑到购买香烟费用不方便出账,于是才将购买香烟的费用以采购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的名义支出。可万万没想到,“移花接木”还是被巡察组“揪”了出来。

  我们按规定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市纪委监委处理。最终,沙畈村党支部书记老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江西省德兴市委巡察办 于周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