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这3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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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湖田镇湖田村原村委会干部叶新华违规领取冬春救助款问题。2014年至2017年,叶新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妻子上报冬春救助生活补助人员名单,获得救助款共计2700元。2020年6月,叶新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2。西村镇淇田村委会聘用干部江宗平违规领取冬春救助款问题。2017年,江宗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上报冬春救助生活补助人员名单,获得救助款共计1800元,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2020年6月,江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3。楠木乡石陂上村党支部书记钟初华扶贫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20年5月,钟初华在接受上级脱贫攻坚检查组访谈时,对村种养合作社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如何运行一概不知,工作失职失责、作风不严不实。2020年6月,钟初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袁州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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