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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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任命陈健、汤媛媛、熊杰、郑红葛、彭海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任命龚雪林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3、任命徐坚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4、免去龚雪林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5、免去胡俊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6、免去徐坚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7、免去田甘霖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8、免去刘建玲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9、免去温珍奎、徐宏、李平、王安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0、免去谭闻的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11、任命江阶虎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任命吴曙明、胡燕、张诗美、葛春瑜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13、任命宋智勇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4、免去周有智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15、免去刘立斌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6、免去张江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江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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