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地一批干部职务调整,
具体如下:
南昌市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8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萍为南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翁贤杰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邓云生为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李恒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红龙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兵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
黄荔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建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周治国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艳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美燕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万诗雨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俞志翀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革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财斌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凌敏杰的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丁俊昌的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黄淑彬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荔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兵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恒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红龙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治国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姚永忠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凡奇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鹏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广信区
上饶市广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均勇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杨华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隽芸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新余市
10月28日下午,新余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海涛同志宣布市委关于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潘志军同志任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任(校长)人选。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南昌人大、上饶信州区人大、新余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