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地一批干部职务调整,

  具体如下:

  南昌市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28日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熊萍为南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翁贤杰为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邓云生为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任命:

  李恒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红龙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兵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

  黄荔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建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周治国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艳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美燕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万诗雨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俞志翀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王革生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王财斌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凌敏杰的南昌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丁俊昌的南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黄淑彬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荔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兵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李恒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红龙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治国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姚永忠的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凡奇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鹏的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广信区

  上饶市广信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通过,决定任命:

  刘均勇为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杨华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隽芸的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新余市

  10月28日下午,新余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召开干部大会,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陈海涛同志宣布市委关于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潘志军同志任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党委副书记,提名为市成人教育中心(新余开放大学)主任(校长)人选。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南昌人大、上饶信州区人大、新余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