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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县新增20处抓拍设备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关于公布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以下道路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现将20处设置点位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序号 地点 记录交通违法类别
1 320国道(南昌南站路口) 违反信号灯指示、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行驶
2 320国道(西广场一路路口) 违反信号灯指示、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行驶
3 迎贤大道(南昌南站以北25米) 违规停放机动车
4 迎贤大道(南昌南站辅道以北25米) 违规停放机动车
5 南站北路(南昌南站北广场) 违规停放机动车
6

南站南路(南昌南站南广场)

违规停放机动车
7 迎贤大道(南昌南火车站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 353国道(673KM-692KM) 超速行驶
9 320国道(梁家渡大桥-银三角立交桥) 超速行驶
10 105国道(广福镇万洲村-银三角立交桥) 超速行驶
11 莲塘大道(与银良北路路口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2 莲塘大道(与洪州大道路口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3 银良北路(与银三角大道路口以西)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4 银三角大道(与银良北路路口以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5 莲武路(与兴武路路口以西)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6 莲塘大道(墨山立交桥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7 斗南路(与迎宾大道路口以东)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8 汽车大道(与迎宾大道路口以东)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9 莲西路(与岱山东路路口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0 定岗大道(与岱山东路路口以南)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6月18日

  来源:洪观新闻记者 汪晶晶、南昌县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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