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省统计局
为了检验目前研制的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配套软件的科学性、可行性,积累普查组织实施经验,为完善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提供科学依据,江西省统计局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筹备办”)决定在上饶市横峰县开展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为了做好综合试点的数据处理工作,根据《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制订数据处理工作细则。
一、 数据处理工作内容
综合试点是在对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的基础上,对金融、铁路和军队系统普查范围以外的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中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综合试点从整体上模拟了普查业务流程和主要环节,设置了2张清查基层表式、34张普查表式和41张综合表式。数据处理工作内容就是要按照相关的业务流程和环节,为普查业务提供配套软件和必要的信息化支撑;在准备阶段,完成普查区划分和单位名录的比对工作;在清查阶段,完成建筑物信息的采集与审核,2张清查基层表数据的采集、核实、审核、编码赋码,以及3张清查综合表的汇总、清查结果的上报和普查底册的生成等工作;在普查登记阶段,要完成26张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式、7张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式和1张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数据的采集、审核、验收,以及38张综合表式的汇总和数据上报等工作。
二、 数据处理工作流程
(一) 前期准备
制定试点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培训试点用软件,搭建试点数据处理环境,准备试点用电子地图,整理部门名录资料等工作。
(二) 普查区划分与绘图
使用国家筹备办下发的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作为底图,在“天地图”乡界的基础上融合了三经普普查区界线。由试点县普查机构,使用试点用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软件核定与调整辖区内的乡级边界;乡级普查机构登录软件,确认和调整村级边界,划分普查小区,并审核边界数据。省筹备办生成15位地址码(12位区划码+3位普查小区码)和以乡为单位生成普查区电子地图。
(三) 单位名录比对与清查底册生成
省筹备办和试点县普查机构将收集到的各部门名录资料进行整理,根据实际情况分解,试点县普查机构使用试点用清查比对处理系统将基本单位名录库与整理后的部门名录资料进行比对、合并。各级普查机构组织相关专业预编行业代码和活动代码。省筹备办以县为单位生成清查底册。
(四) PAD(手持移动终端)注册与清查数据包的推送与安装
省筹备办将清查数据包上传省级MDM服务器,数据包内容包括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清查制度包、清查底册和普查区电子地图。试点县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员注册PAD,接收清查数据包,普查员安装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加载清查制度,导入清查底册、普查区电子地图。
(五) 清查数据采集与上传
普查员根据普查区电子地图,逐户进行“地毯式”清查,采集建筑物信息,填写清查表和底册核查情况,数据经初审后上报至清查比对处理系统。
(六) 清查数据审核、编码赋码、汇总与上报
试点县普查机构使用清查比对处理系统审核建筑物信息;对于清查基层表数据,要根据核实或填报的实际情况,编写区划代码、行业代码和活动代码等,并进行专业审核和跨专业审核,完成数据汇总与上报等工作。县级普查机构对下级上报的清查数据进行审核与验收。
(七) 普查底册的生成
省筹备办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数据中分类进行标记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整理生成普查单位名录,并统一分发至试点县普查机构。
(八) 普查底册和表式的部署与加载
一套表单位,由国家筹备办在联网直报平台统一部署一套表单位的名录和普查表式等。
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试点县组织普查员注册PAD,接收普查数据包,并安装PAD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加载普查制度,导入普查底册(包括抽中普查小区个体经营户名录)、和普查区电子地图等。
(九) 普查数据采集与上报
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数据。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PAD入户调查,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并离线上传。对于普查底册之外的新增单位,如没有建筑物信息,普查员应采集建筑物信息后,再采集普查表数据。
(十) 数据同步
国家级节点和省级联网直报节点同类数据之间实时同步,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与非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定时同步。
(十一) 数据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
试点地区各级普查机构对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数据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一套表单位数据要退回普查单位,审核不通过的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数据要逐级退回普查机构,由普查机构组织对普查对象进行核实。
上一级普查机构接收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审核、验收、汇总与上报。
三、 数据处理软件及环境部署
用于本次综合试点的数据处理软件为:
(一) 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系统。负责在三经普普查区划分的基础上,根据2017年统计用区划进行试点地区乡级和村级边界的核定与调整,普查小区的划分、命名、编码和审核,生成普查区电子地图。综合试点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系统部署方式为国家级集中部署,试点用户统一使用。
(二) 综合试点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负责部门名录数据的比对和清查数据的处理等工作。综合试点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部署方式为国家、省两级部署,支持试点用户使用。
(三) 综合试点清查数据接收系统。负责清查阶段单位清查表、清查底册等清查数据的接收和推送工作。综合试点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部署方式为省级节点一级部署,支持本省用户使用。
(四) 综合试点移动终端管理系统。负责PAD(移动数据采集终端)的注册管理;负责PAD端软件、制度包、底册以及普查区电子地图等信息的推送。综合试点移动终端管理系统部署方式为国家、省级两级部署,支持本省用户使用。
(五) 综合试点PAD采集系统。负责综合试点清查阶段清查阶段清查单位、个体户和建筑物信息的数据采集工作;负责综合试点普查阶段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的数据采集工作。综合试点PAD采集系统部署在PAD采集终端。
(六) 普查处理系统。负责一套表单位数据的采集工作;负责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数据的接收处理工作;负责综合试点普查数据的处理、审核和汇总等工作。综合试点普查处理系统部署方式为国家部署,支持省内用户使用。

各级试点普查机构应按照省筹备办的要求按时完成本级数据处理节点的环境部署工作。
四、 时间进度安排与工作分工
各级试点普查机构应成立数据处理组,负责试点数据处理的相关工作,制定本级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其中,国家、省和县级普查机构的主要工作为:
国家筹备办数据处理组负责国家级数据处理环境部署、软件开发与培训、地图数据准备、部门名录的整理与下发、清查数据包的分发、普查底册的生成与分发、各阶段数据的接收、同步、审核、验收和汇总等工作。
省级试点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组负责省级数据处理环境部署、部门名录的整理与下发、单位名录的比对、各阶段数据的接收、同步、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县级试点普查机构数据处理组负责县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单位名录的比对、PAD注册与数据采集软件安装、行业代码和活动代码的编码赋码、各阶段数据的采集、上传、审核、验收、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省筹备办综合试点数据处理时间进度如下:
(一)5月4日前,制定四经普综合试点数据处理工作细则;完成数据处理环境的搭建。
(二)5月中旬,试点地区完成部门资料收集整理、普查区划分、单位比对,生成普查区电子地图和清查底册。
(三)6月下旬,培训数据处理软件,包括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系统、清查比对数据处理流程及系统、移动终端管理系统及移动终端数据采集软件、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及软件系统。
(四)6月23日前,试点县普查机构完成PAD地图、清查底册、应用程序的推送和安装。
(五)6月23—7月5日前,实施清查。
(六)7月7日—7月13日 普查登记。试点县完成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选中的普查小区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式的填报。
(七)7月14日到7月18日,试点县(区、市)普查机构完成试点数据审核、验收和汇总、评估工作;上报工作总结。
(八)7月20日前,省级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附件1.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地图数据
国家筹备办统一提供本次试点用电子地图,该地图以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包括影像数据)为底图,省、地市、县和乡四级边界及道路、水系、POI点等图层采用与“天地图”数据相一致的矢量数据服务和矢量瓦片服务。村级边界是利用三经普普查区划分成果与乡界数据进行融合处理后生成。
二、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流程
根据《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的工作流程如下:
由试点县普查机构组织核定辖区内的乡级边界,使用试点用普查区划分与绘图软件调整有变化的乡界;乡级普查机构登录软件,确认和调整村级(普查区)边界。
对于区域较大、单位较多的普查区,可将一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原则上一个普查小区内的单位(含个体经营户)不超过150家。普查小区的名称用顺序号命名,称之为“第一普查小区”“第二普查小区”等。
普查区代码对应12位统计用区划代码,普查小区代码是在普查区代码的基础上增加3位,以“001”开始顺序编码。对于不再划分普查小区的普查区,可视为一个普查小区,代码为“001”。在完成本地区全部普查区划分后,形成普查区电子地图。
各级普查机构应对所辖区域内的边界进行审核:要求每个普查区均为完整、封闭的区域;各普查区不交叉、不重叠,相邻普查区之间只能有一条边界线,同一乡级区域内普查区合并后应完整覆盖该乡级行政区域。
试点县普查机构以乡镇为单位导出离线地图包,供PAD端清查阶段和普查阶段的数据采集软件使用。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人员:各试点地区应提前明确熟悉本地情况的业务人员和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基础的绘图人员。
(二)软硬件环境的准备:根据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试点县级普查机构需准备2-4台PC机,用于普查区划分与绘图,绘图现场应具备100M带宽以上的互联网环境。其中PC机参考配置如下:
CPU:英特尔酷睿i5及以上,主频2.6GHz及以上
内存:4G及以上
硬盘:250G及以上
浏览器:IE11,火狐浏览器(最新版),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操作系统:win7及以上
(三)省统筹办数据处理组配合做好软件培训的组织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附件2.四经普综合试点清查比对数据处理实施细则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在国家和省级两级部署。清查比对数据处理工作主要包括部门数据整理和清查数据处理二个阶段,实施角色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县级三个级别,数据流程和各级角色在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 清查比对处理系统数据流程

二、第一阶段:部门数据整理
1、国家级用户
获取和形成两类数据文件:收集各部门(除国家统计局外相关部门,下同)数据分别形成部门数据文件,根据国家统计局单位名录库形成统计单位名录文件。
数据处理工作:对获取和形成的两类数据文件分别进行行政区划赋码,为数据分省下发进行准备。
下发数据:根据两类数据文件的行政区划代码将两类数据文件分别分省下发到各试点省省级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
2、省级用户
形成本级两类数据文件:接收国家级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下发的本省各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导入本级收集到的其它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形成省级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
数据处理工作:对形成的省级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进行数据审核(重名重码、名称为空等),对不符合审核要求的数据进行核实或者剔除。
数据比对合并工作:对通过审核的本省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进行数据比对合并操作(自动合并和人工合并),并对区划代码等主要指标进行必要的整理补充,以及进行行业代码和经济活动代码赋码,形成本省单位比对数据库,继而选取部分字段生成并导出清查底册(以县为基础单位),之后将清查底册上报国家。
3、县级用户
添加数据文件:导入县级个体运输户名录数据到本省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中。
数据处理工作:对本级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以及个体户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和核实。
数据比对合并工作:对通过审核的本级部门数据文件和统计单位名录文件,进行数据比对合并操作(自动合并和人工合并),并对区划代码等主要指标进行必要的整理补充,以及进行行业代码和经济活动代码赋码。
清查数据采集工作:县级普查机构根据清查底册信息,通过PAD组织清查数据采集,并上传到清查数据接收系统,通过交换传输到达各省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
三、第二阶段:清查数据处理
1、县级用户
数据处理工作:对清查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审核、排重,利用智能辅助赋码系统进行行业和活动赋码(自动与人工相结合),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的,要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
2、省级用户
数据处理工作:接收PAD采集的721、722、清查底册数据、建筑物信息数据并加载到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中,对清查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数据审核、排重和验收工作,形成本省清查结果数据文件,并导出上传到国家级清查比对数据处理系统。
3、国家级用户
数据处理工作:接收到各试点省上传的本省清查结果数据文件,国家级用户通过数据审核、排重后完成数据验收,并分类标记一套表、非一套表单位等情况,形成普查单位名录库反馈给各试点省普查机构。
四、系统环境配置要求
设备名称 |
CPU |
内存 |
硬盘 |
操作系统 |
数据库 |
中间件 |
备注 |
应用服务器 |
8核cpu*4 |
128G |
1T |
国产64位linux企业版操作系统 |
Oracle11gR2 64位 实例名:orcl |
JDK1.7 Tomcat7.0 |
|
附件3.移动终端管理系统(MDM)和PAD数据采集软件的安装使用布置要求
一、环境准备
(一)PAD设备准备工作 1、按照四经普的规格要求准备试点用PAD。要求数量充足,状态良好,检查充电情况;
2、恢复PAD出厂设置;
3、准备相应的4G流量卡,检查PAD联网情况;
4、获取所有试点PAD设备移动终端码,并按规定格式进行整理。
(二)MDM移动终端管理系统准备工作 1、使用升级后的三农普部署的MDM系统完成推送;
2、省级明确一名负责MDM系统支持的技术人员,做好系统的维护;
3、省级接收试点用地址码,导入到MDM系统中;
4、将本省试点用PAD设备移动终端码导入到MDM系统中;
5、测试MDM系统推送功能,做好准备。
(三)四经普试点用数据采集软件(统称,包括清查以及普查软件)
1、及时了解数据采集软件的操作使用;
2、及时了解数据采集软件与MDM系统、数据报送接收系统的接口情况。
二、MDM移动终端管理系统工作流程
(一)四经普清查综合试点阶段MDM工作流程
国家级MDM系统创建四经普清查综合试点专业,并上传清查数据包(数据包内容包括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清查制度包、清查底册和普查区电子地图)。将清查数据包分发到试点省的MDM系统。
试点省的MDM系统接收国家分发的四经普清查综合试点专业。并在此专业导入本省的综合试点用地址码(15位)和试点PAD设备移动终端码,接收国家局分发的清查数据包。省级MDM系统完成清查数据包内所有文件的推送工作。如果在清查过程中有新的数据包,需及时接收,并再次推送。
试点县组织普查员将PAD注册到四经普清查综合试点专业,接收清查数据包。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四经普普查综合试点阶段MDM工作流程
国家级MDM系统创建四经普普查综合试点专业,并上传普查数据包(数据包内容包括普查制度包、PAD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和普查底册、普查区电子地图)。将普查数据包分发到试点省的MDM系统。
试点省的MDM系统接收国家分发的四经普普查综合试点专业。并在此专业导入本省的综合试点用地址码(15位)和试点PAD设备移动终端码,接收国家局分发的普查数据包。省级MDM系统完成普查数据包内所有文件的推送工作。如果在普查过程中有新的数据包,需及时接收,并再次推送。
试点县组织普查员将PAD注册到四经普普查综合试点专业,接收普查数据包。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PAD数据采集软件工作流程
(一)四经普清查PAD数据采集软件
普查员安装PAD清查数据采集软件,加载清查制度,导入清查底册和普查区电子地图等。在所注册的普查小区内,进行地毯式清查。也可以采集本普查小区所属普查区内其他普查小区的数据。首先采集建筑物信息,包括建筑物名称、建筑物编码、建筑物定位等信息;再进入建筑物,按照要求采集建筑物内每个单位以及个体户信息,填报清查表以及底册单位核查情况。核查底册内本普查区未采集数据的单位,填写核查情况。
数据经过审核后在线上报或导出离线数据包上报。如果在清查过程中有新的数据包,需及时接收,并再次加载或导入。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二)四经普普查PAD数据采集软件
普查员安装PAD普查数据采集软件,加载普查制度,导入普查底册和普查区电子地图等。在所注册的普查小区内,进行普查。也可以采集本普查小区所属普查区内其他普查小区的数据。
如遇普查底册内没有的建筑物,首先采集建筑物信息,再按照要求采集建筑物内每个单位信息,填报普查表。
数据经过审核后在线上报或导出离线数据包上报。如果在普查过程中有新的数据包,需及时接收,并再次加载或导入。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附件4.综合试点数据采集、处理流程和工作要求
一、数据采集流程
根据《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数据采集流程如下:
(一)前期准备
国家筹备办数据处理组在联网直报平台统一部署一套表单位的名录和普查表式,并导入相关数据,需同时在国家节点和试点省级节点部署。国家节点包含所有试点省份一套表单位名录和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式,试点省级节点包含本省范围的一套表单位名录和一套表单位普查表式。
在国家节点非一套表平台及试点省级节点非一套表平台上,完成从清查比对系统接收的非一套表单位及个体户名录和所有试点普查表式的部署工作。
(二)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套表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试点普查表;非一套表平台接收PAD上报数据。
一套表单位报送试点普查表数据时,用自身账号登录联网直报平台,填报对应的普查试点报表,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套表单位登录数据采集平台后选择对应的试点报表,进行数据录入,录入完毕后进行数据审核,审核不通过则继续修改出错数据,全部审核通过后提交报表即可完成。
非一套表平台接收PAD上报数据则是利用PAD与非一套表平台的数据接口进行PAD数据包的接收、解析、入库,完成PAD上报数据的平台入库。
(三)数据同步
一套表平台国家级节点和省级节点同类数据实时同步,非一套表平台国家级节点和省级节点同类数据定时同步,国家节点和省级节点需保持接口正常、网络通畅。
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国家验收完成定版后,由国家筹备办数据处理组统一导入至国家及试点省级非一套表平台,为后续数据处理做准备。
二、数据处理流程
根据《江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数据处理流程如下:

(一) 数据审核
数据审核分为一套表平台的数据审核和非一套表平台的数据审核。数据上报后,各级统计机构需按照要求对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批量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进行下一步业务处理。审核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个调查对象审核,另一种是批量审核。
(二) 数据验收
一套表平台在数据审核完成后即可对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进行验收。各级统计机构需对普查数据进行逐级验收,下级统计机构验收通过后,由上级统计机构继续验收。
非一套表平台在数据审核完成后即可对非一套表单位及个体户普查数据进行验收。各级统计机构需对普查数据进行逐级验收,下级统计机构验收通过后,由上级统计机构继续验收。
(三) 单位查重
单位查重分为四下平台的非一套表单位查重和同步以后的普查单位查重,查询处理的重点是辖区内重复的普查对象、辖区间重复的普查对象。查询辖区内重复普查对象主要由基层统计机构进行,查询本级管辖范围内有无重复单位;查询辖区间重复普查对象主要由上级统计机构进行,查询下级辖区间有无重复普查对象。
(四) 数据查询
数据查询作为一种辅助数据质量控制的手段,可在审核规则以外进行更加灵活的查询,找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作为数据验收的依据。
(五) 数据导出
数据验收完成后,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进行数据导出。
(六) 数据汇总
各级统计机构可对普查数据按照国家规定的汇总表制度进行数据汇总或利用自定义汇总功能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
附件5.安全要求
四经普综合试点数据处理期间,应等同于普查数据处理阶段,保障综合试点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防止数据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篡改、丢失、泄漏、破坏等安全风险。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网络安全法》的要求,将《国家统计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及省级相关规定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保数据处理系统物理环境安全,按照机房建设相关国家标准,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等,并设置门禁和监控设施,做好物理访问控制和监控审计。
二、综合试点数据处理系统应部署在等级保护三级安全区域,按照等保三级标准进行管理防护。
三、做好系统账户和口令安全管理。应分别设置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审计员和一般用户等账户,并禁用默认账户;口令应至少8位以上,大小写字母、数字、特殊字符两者以上的组合。
四、严格账户权限管理,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以最小化、动态调整为原则分配账户权限,实施访问控制策略,严禁非授权数据访问。
五、综合试点数据处理使用的各软件系统上线运行前和系统更新后,应及时安全检测和整改加固。安全检测对象包括主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数据库、中间件等。并制订管理流程,对检测发现的漏洞和风险及时整改加固,确保数据系统环境安全。
六、做好综合试点期间数据处理系统和普查数据的安全监测和日志审计。试点期间,应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并予以处置,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应指定审计管理员,对普查数据安全日志定期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安全监测日志应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
七、建立数据访问使用审批制度,严禁非授权访问,避免数据泄漏、篡改等情况,保证数据访问和使用安全。
八、加强数据处理系统相关人员安全管理。如:内部人员须经安全培训,离岗、离职时应及时取消其账户和权限等,对外包服务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监控检查其对数据的操作行为等。
九、制定数据备份和应急策略,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恢复测试、演练应急预案,确保应急事件发生后数据及时恢复。
十、综合试点数据处理系统的培训、测试等环境,应按照生产环境的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试点系统停止使用并按计划报废时,应做好系统废止和销毁的安全管理,禁止数据残留和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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