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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空间:一个不应荒芜的地方
——关于都市民间文化保护问题的思考
王东林
当我们把文化看成是人类特有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又因为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人类群团的生存环境、行为选择、思维方式的种种差异而表现出多姿多态的文化模式与文化表情时,民间文化其实是任何一种文化模式最具个性的文化符号。
民间文化既是一种生活,又是一种传统。它从古老的河床流来——生活不灭,民间文化的江河同样不会断流。尽管时代的变化会导致生存方式的变迁,民间文化也必定会改变它的内容和形态,但是,作为一种大众性、生活化的文化也是断然不会断灭的。
民间文化同样可以划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种类型。在国际社会、国家和有关人群日益或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今天,民间文化似乎迎来了可以自由生长的“春天”;然而不久人们就十分遗憾地“发现”,我们的民间文化似乎已经“老化”到“没有一点生命力”的地步,任你怎么护育,就是无法存活,因而只能进行抢救性记录或作为一种僵硬的标本置于博物馆的展室之中,将它们定格在“昨天”。虽然我们也有一种保护“传承人”的制度,但是本质上保护者和传承人的目标定位都不是“传承”,只是“制作”与“充当”另一种形式的“标本”而已。
民间文化的最大特点是,它本身就是一种大众化的生活。因而民间文化的保护在于如何耕耘它所生存与生长的那块菜圃的土壤,而不仅仅是保护作为民间文化的那颗特定的“菜”!事实上当今“菜”的保护无非两途,一种是腌制或蜡封(博物馆里的标本),一种似乎是活体保护,将这颗“菜”小心翼翼地移植到一个花盆内,“菜”活着,却已经离开了它的土壤,何时死亡,脚趾头都晓得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以民间表演艺术言之,我们的一些民间曲艺、戏剧、杂技等艺术形式就是在一种人为的主观意志“安排”中,同民间的“菜园子”分道扬镳,一部分在国办文艺院团的“苑囿”中雅化到基本上没有多少民间的气味;一部分虽然留在原来的菜地里,却没有获得“菜”的待遇,甚至为了给所谓“现代种群”腾挪空间,被当成“草”给拔除了。当我国的文艺院团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遭遇普遍危机纷纷停火歇业时,有相当种类的戏剧、曲艺、杂技艺术由于失去了最后的生存空间而 “濒危”成亟待抢救的“遗产”了。即使是戏剧中最显赫的京剧也似乎要靠国家振兴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
按理说公办文艺院团是一项好政策,它不仅大大提升了民间艺术及其艺术家的社会地位,也为民间艺术的升华、创造提供了保障;如果公办的“苑囿”和民间的“菜地”能够并存发展,相辅相成,所谓高雅艺术就不会断了本源;而民间艺术在生活中的自由生长,同样会有新的创造和流派品种的延传,反过来被雅化的艺术也不会连最后的欣赏者都萎缩到“票友”的层面!
我觉得我国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界定中,最值得关注的、最具创造价值的是“文化空间”的提出。这应该是一项最能反映民间文化(包括所有的非物质文化)生存与运动规律的学术创造。可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作为恰恰忽略了“文化空间”的保护与耕耘的问题。我们今天有不少困惑实际上正缘于此。
比如说城市的民间文化,并不是所有的文化因子都到了不可救药无法延传的地步,而是我们人为地、粗暴地像对待杂草一样将它们连根拔起,再强行种上设计者(本质上是当权者)认定的所谓“现代的品种”。游商小贩、街头艺人的遭遇和命运,就是典型的案例。
在今天,作为城市本原的文化风景,大都在一种看似“现代”、“文明”的城市治理行为中被无情地剿杀、毁灭。有不少人错误地认为游商小贩和街头艺人的活动会影响城市形象,同现代城市格格不入。一说要搞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或旅游城市创建活动,总要演化成一回回对游商小贩和街头艺人的大清剿。不客气地说这种行为本质上具有一种下意识的“反文化”性质。
个性化的城市形象不仅表现在它物理性的建筑样式和街道风貌,还表现在特定城市独特的民俗风情等人文要素方面。古往今来,城市的游商小贩和街头艺人的活动营造了一方风土,成为一座城市鲜活的民俗风景。它是城市的情调、色彩、音效、气息和味道,是城市形象非常重要的性格因素。可以想见,新疆的府治乌鲁木齐如果没有烤羊肉串、卖葡萄干的小摊贩,感觉上就不是乌鲁木齐!烤羊肉的气味仿佛就是这座城市的气味。城市不管有多现代,都不应该没有游商小贩和街头艺人。
说“现代”莫过于欧美。然而欧美国家的城市里,大街小巷中小商小贩、街头艺人随处可见。他们自由从事小本经营,赚取合法劳动收入。他们的存在与城市高度契合,构成城市的一道特殊风景。新加坡夜间的克拉码头,是一处沿用早期河畔货舱改建而成的市场,有街头艺人表演的杂耍,有小贩的吆喝,以及阵阵飘香的美食排挡……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中的街头艺人以及相当一部分游商小贩是或有可能成为民间文化最后的守望者。如果我们连这些“最后的孓遗”都给清理了,民间文化可能真的要断了香火!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我国有关文献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口头传统,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这里先不说文化表现鲜明的街头艺人,对应争议最大的游商小贩来说,他们的文化况味同样十分浓郁。他们敲击、弹拨、吹奏各式音效器械喊出的形形色色的叫卖声,依其行业各有不同,有喊、有唱、有叫板、有贯口、有顺口溜、数来宝等等,内容丰富,生趣盎然,识别性很强,一听就明,属于应当保护的“口头传统”。侯宝林、马三立先生等在他们的相声中都曾有过相当丰富、形象的展示。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博物馆还特别录制了一些传统世界的叫卖声和音响声,配以雕塑、说明,让人重温业已逝去的岁月风情。他们使用的叫卖工具,在老北京就有唤头、唤娇娘、云锣、铜点、小糖锣、梆子、手铃、惊闺叶、虎撑子……等名目。“唤头”是一种梭形铁叉,以铁棒从中弹拨,据老北京剃头行业中传说,清初时剃头匠的工具由官府发放,不准私制,唤头一响,百姓都要出来剃头,否则“留法不留头”;“唤娇娘”又叫“货郎鼓”,两边系着小圆球,摇起来咚咚作响,由于货郎所卖之物多为丝线、棉纱线、绣花针等闺房女工使用之物,所以叫做唤娇娘。“云锣”是卖日用杂货者使的,“小糖锣”是卖芸豆糕者使的,“梆子”是卖油酱的,“铜点”是盲人算命先生用的,“手铃”是修扇子的……“虎撑子”又叫“八卦串铃”,是铁片翻卷对扣的镯形铁器,中空,内置钢珠,用的时候把它套在3个指头上,摇之作响。相传,华佗曾用铁环撑住虎口,给老虎做喉瘤摘除术,因而这个铁环后来就演变为行医者的标志性招牌工具。
此外,小商贩的一些商品的制作工艺、展演与服务形式以及形形色色的绝活,如雕刻、泥塑、糖塑、彩绘、编织、刺绣、织补、修理、理发、玩具与乐器演示、食品加工制作、杂耍、游戏等有可能属于应列入保护的“传统手工艺技能”。他们肩挑兜售、提篮小卖、走街串巷的图景以及现场展示技艺、表演绝活的经营活动,属于“民俗活动”的重要内容;他们的一些传统商品还可能与传统的“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某些商品背后的故事与传说则与“民间口头文学”相关;而城市理所当然地应当是 “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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