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上旬至5月下旬,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我市开展了巡视。6月26日,巡视组向我市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在肯定我市党风廉政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干部选拔任用等各项工作的同时,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市委坚决按照巡视组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整改,逐项进行研究,逐条制定改进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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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龚建华同志为组长负总责,市委巡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相关领导同志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3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和《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8位市领导分别牵头负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9家牵头单位、15家协办单位。24家牵头和协办单位都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实行菜单式、项目化精细管理。

  二、以抓工程项目的办法推进整改工作

  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按照“项目化、责任人、时间表”的要求,以抓工程项目的方法,对整改工作逐条逐项抓落实。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10个)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亲戚通过各种途径插手工程建设,有的直接承接工程,有的变相插手工程,有的通过介绍工程获取报酬。在一些工程建设、土地开发过程中,腐败问题仍然呈现易发多发的趋势”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信访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市对今年来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信访件进行认真核查,共立案10件,已处理6件、处理6人,其中有4名县级干部因插手工程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领域、敏感行业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的填报、审核、公示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下发《关于推行市直单位重点管理岗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对市直单位及下属单位中从事干部人事、财务审计、执法监督、费用收取、项目审批、证照发放等工作的科级干部列为重点管理岗位对象,探索推行重要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监督制度。三是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市发改委、建设、交通、水利、国土、林业等部门从项目审批、勘察设计、工程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入手,认真查找廉政风险,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市交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的方案》、《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制度》等文件;市林业局健全完善“黑名单”制度,已将9家存在挂靠、假借他人资质承揽工程等问题的投标单位列入了“黑名单”;市水利局完善了《岗位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四是开展“一把手抓廉政”访谈活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在抚州电视台、抚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亮相,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作出廉政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已有400余名“一把手”作出廉政承诺。

  2.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领导干部中收送红包和礼物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逢年过节和换届期间尤为突出,干部群众对此反映较大”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红包”专项治理。全市开展了二批次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第一批在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市、县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508.53万元;第二批在科以下干部职工中开展,共收到红包款176.61万元。在此基础上,又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全市廉政账户收到红包款402.53万元。二是加大“红包”查处力度。市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在审计中注意发现收送“红包”问题线索的通知》,针对可能存在“红包”问题的8个重点环节,创新审计方法,加强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移送“红包”问题线索。市纪委加大了明查暗访和案件查处力度,查处涉及收受“红包”案件16起,处理16人(其中县级干部4人),涉及金额38.97万元。三是堵住“红包”源头漏洞。全面推行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外出、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品采购、备案商户和公务卡监管等8项工作制度,实行监控管理平台、银联交易平台、税控机打发票平台3个平台的实时网络监管,从源头上堵塞“红包”产生的资金漏洞。

  3.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亲属子女存在挂编吃空饷的问题,在干部群众中有较大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

  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公安局组成专门工作小组,采取单位自查、举报反映、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对362个财务独立核算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12个县(区)进行排查,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462人,其中市直62人,县(区)400人(其中临川区35人、南丰县25人、南城县43人、资溪县4人、宜黄县14人、东乡县28人、广昌县20人、金溪县34人、黎川县6人、乐安县52人、崇仁县138人、高新区1人)。目前,264人被劝返原单位上班;没返回原单位的137人,财政部门已扣减人头经费的拨款,单位停发了个人工资等待遇;61人解除了聘用合同(7人办理了调离手续)。其中对县(区)部门领导本人和亲属子女“吃空饷”问题作了重点整治,24名清理对象都按规定追回所领款项,并分别作了劝返原单位上班、停发了个人工资待遇、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4.关于“少数党员干部‘四风’顽症仍不同程度存在。如少数市、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存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等问题;少数市、县(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大局意识淡薄、部门利益至上’等问题;部分乡(镇、场)、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存在‘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家长作风、专断蛮横’等问题;一些市、县(区)直属单位机关、乡镇基层站所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松弛、管理涣散’、‘小鬼难缠、办事不便’等问题;少数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存在‘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整改情况。

  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具体整改举措。

  一是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前后接续、力度不减,着重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等问题;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仍然难办等问题;解决及时行乐、特权现象和挥霍浪费、奢靡享乐“隐形”、“变种”,楼堂馆所变身“创业大厦”、“研发中心”,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

  二是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市、县(区)直属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场)、街道重点解决责任心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优亲厚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