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3日至5月3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市开展了巡视。2014年7月1日,巡视组向我市通报了巡视工作情况,在肯定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反馈了巡视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建议。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市委坚决按照省委规定以及巡视组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实效。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整改,形成了实实在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明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同志负总责,各牵头领导各负其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11位市领导牵头负责,整改任务落实到33个责任单位,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了每一项整改工作的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到事。在市委十届九次全会上,着重强调要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专门召开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推进会,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和下步打算,提出明确要求。市委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制度笼子扎紧,确保整改成效不反弹、不留“后遗症”。
二、逐条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委对于省委巡视组反馈的30条意见,逐项进行了深入自查,明确了整改措施,落实了责任单位,其中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第13条和第16条归并为一条进行整改,共29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项目(共20项)
1.关于“对一些领导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反映较多”的整改情况。市纪委加大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的初核力度,目前59件要结果件可了结42件,已立案调查4件,正在核查13件,已移送司法机关12人。一是严厉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先后处理领导干部19名,其中“双开”6人、免职7人。二是督促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继续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党员干部上缴“红包”款144.6万元。三是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处理违规入股企业国家工作人员7名。四是严厉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案件,移送司法机关2人。五是开展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参与赌博等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会所中的歪风”进行整治,检查公共场所102家,关停私人会所3家、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转型17家。
2.关于“反映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和职务影响干预司法机关办案,充当违纪违法人员保护伞”的整改情况。市委政法委从抓教育、建制度、严查处入手,保障司法权力依法独立行使。一是加大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力度,下发《领导干部支持司法办案教育读本》,督促领导干部正确用权。二是对全市法院系统量刑规范化制度建设开展调研,要求探索扩大量刑规范化适用罪名工作机制、建立民事案件审判规范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同城不同判”现象。三是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非因履行职责,不得向办案单位过问正在办理的案件。正在制定《领导干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活动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防止“以权压法”现象。四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定期组织公、检、法及法律工作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对确有过错的案件,除依法定程序纠错外,还要对案件承办人员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对违纪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严厉惩处滥用职权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如:对群众反映较大的“黄牛”倒卖交通违章扣分的案件进行查处,相关工作人员受到开除、警告等行政处分,涉事单位被全市通报批评。
3.关于“有的党组织没有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在地方和部门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整改情况。市委把强化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意识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抓好监督、问责等环节的落实。一是高层推动。市委今年召开的16次常委会中11次有反腐倡廉建设的议题。市委书记在市纪委全会上,与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签字背书。二是强化监督。市委组织10个检查组,对全市122个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单位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严肃问责。从严管理“一把手”,先后对4名离任的县区委书记开展离任检查,同步审计县区党政正职3名、任中审计领导干部13人、离任审计领导干部28名。
4.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整改情况。市委从惩防体系建设入手,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专项防控、风险预警处置和日常防控信息化工作,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针对性。一是印发了《南昌市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解表》,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制定了具体方案,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出台了《关于严格我市各类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纪律规定》,抓好党员干部的业务教育、廉政教育、项目建设程序教育。同时,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政府采购流程,以预算、计划、采购和资金支付为抓手,全面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制度,搭建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公路系统腐败窝案、市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案,共立案12起,移送司法机关10人。
5.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比较严峻”的整改情况。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扭转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峻局面。一是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吴玖拾案、史明亮案和傅海林案已进行严厉查处。吴玖拾、史明亮、傅海林分别被依法判处16年、8年、7年。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违纪违法案件160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二是加强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加快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对新增低保对象启动核对机制,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公示、三级联审、听证评议等制度;通过强化动态管理,城市低保对象已从2011年的98032人减至2014年6月底的67213人。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在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快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搭建全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四是健全拆迁安置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房屋征收政策,加强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对各城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的调查摸底情况进行审核,对领导干部在拆迁安置中冒占安置房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6.关于“一些地方在扶贫开发、水利工程、技术培训、农机家电下乡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套补贴资金”的整改情况。市委农工部针对扶贫开发、水利工程、技术培训、农机家电四个方面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一是扶贫开发方面,重点检查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核查2012年扶贫资金总额2448.18万元,发现违规资金65.94万元,涉及单位12家;自查2013年资金2255.3万元,发现违规资金163.19万元,涉及单位18家。对新建县、安义县扶贫资金再次进行了审计。二是水利工程方面,重点排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泵站改造等项目资金。市水务局与市财政局出台了《南昌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南昌市水务局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技术培训方面,对全市14个“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检查,查出并上缴违规资金40余万元,并组织各县区对“阳光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四是农机家电方面,继2013年查处违法违纪农机工作人员7名,检察机关查封或暂扣农机经销商违规资金3158.9万元之后,又组织各县区对农机购置补贴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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