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吉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这4起典型问题是:
吉州区商务局党委书记钟万祥公车私用被处分
2014年10月1日至10月8日,钟万祥多次驾驶公车参加同学聚会、办私事。2015年4月,经吉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钟万祥党内警告处分。
青原区水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伏林违规使用公车被处分
2015年3月21日,吉安青原区水务局副局长曾伏林借到东固宣传水法的机会,带其女儿及朋友的女儿乘坐单位的水政监察车,到东固畲族乡赶庙会。曾伏林违规使用公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4月,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曾伏林党内警告处分。
泰和县碧溪镇三峰村三名村干部公款吃喝被处分
2012年至2014年,吉安泰和县碧溪镇三峰村委会招待费总额居高不下。期间,原党支部书记樊国胜、村委会主任尹远美以及原报账员樊东胜三人多次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开支在村财务账上报销。2015年5月,经泰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樊国胜、尹远美、樊东胜三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责令退回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上缴县财政。
遂川县黄坑中学校长邱新龙、总务主任王红圆违规发放福利被处分
2013年,黄坑中学在春节、教师节以及中秋节给全校教职工发放福利。2015年1月,经遂川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邱新龙、王红圆行政警告处分,黄坑中学将三次节日发放教师的实物折款清退入账。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查看评论(6)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