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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宜春市纪委通报2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

  这2起问题分别是:

  袁州区环保局局长李建军、分管副局长黄晓鹏因下属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被问责

  2016年6月,袁州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刘金华、易宇、彭志元、彭新平等四人,对群众举报反映存在污染问题的情况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处理措施,且接受被调查公司负责人的吃请。

  袁州区环保局局长李建军、分管副局长黄晓鹏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执法不严、作风不实且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问题,存在监管不力、失职失察。经袁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分别给予区环保局局长李建军、分管副局长黄晓鹏党内警告处分。

  铜鼓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席新民因分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被问责

  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铜鼓县温泉镇木材流动巡查中队王明华、陈吉华等8人,利用木材运输流动巡查的执法便利,为吉星木业在木材放行方面谋取不当利益,非法收受钱款,给国家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席新民作为县林业局分管木材检查的领导,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主体责任不力,对王明华等8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铜鼓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席新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