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农村违建普遍,国土干部称“不清楚、也不想知道”

  农村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并非个例。在九景高速都昌县出口至县城沿路以及县城通往北山乡的道路两旁,记者看到,农田内建有不少房屋。

  据了解,国家和江西省有关部门早就将农村小产权房买卖定义为非法行为,并要求进行严厉打击。但在都昌县城郊的北山乡部分村庄中村民不仅在耕地上自建房屋,还对外出售。

  记者联系了北山乡大黄村村民黄己光。他向记者推荐了他承包的一块宅基地、两块农田,以及两栋连在一起占地面积共约150平方米的房屋。黄己光表示,上述三块土地能以1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记者建房,或者将已建房出售给记者。

  随后,记者以不满意这几块地为由,让黄己光介绍他人来谈购买房屋的事情。经介绍,在村里拥有三套住房的村民黄卖金表示愿以100万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套占地面积150多平方米的三层楼房出售给记者。

  黄卖金和黄己光向记者坦言,准备出售给记者的房屋均没有取得建房许可。现在不少村民都在抢建房屋,期待今后政府规划建设征地时获得拆迁补偿。

  当记者提出“房子建在农田里”“不具有农村户籍购农房”会被查处的担心时,两人表示,村里基本每家都有两套以上的住房,在“自己的地上”建房子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建起来政府就不会拆,村子里新建的房子大多未经过审批。“这两年村子前后新建的房子,不少都卖给了外地人。”

  记者就农村占用耕地违建和开发买卖小产权房问题,采访都昌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徐良煜。他说,耕地保护和农村建房工作由多个部门共同负责,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不是农村建房工作管理的第一道“关口”。随后徐良煜以“不分管相关工作,不清楚相关情况,也不想看你们采访到的情况”为由,回避记者采访。

  根据都昌县国土资源局网站资料显示,徐良煜的主要分工为:协助局长和党组书记分管耕地保护、土地利用规划等工作。

  守住红线,耕地里违建不能“任性”

  201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印发实施。《调整方案》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截至发稿时,九江县政府责令相关部门,再次对刘英勇下达了限期自行拆除违建房屋的通知。与此同时,九江县还决定在新塘乡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私自买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法违规进行小产权房开发出售等行为,并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建房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都昌县相关部门尚未就记者提出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保护耕地不能仅落在文件和口号上,需强化基层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不能让耕地内违规建房继续“任性”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