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西省南昌县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把抓学习、抓管理、抓成效贯穿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抓学习,确保素质过硬。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比三争”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比学习,争当执纪标兵”,通过加强业务培训、编印纪律审查、执纪审理规范文书、开展岗位练兵等措施,提高纪检干部执纪能力;二是“比作风,争做守纪模范”,通过开设“纪律讲堂”、完善规章制度、制定行为规范等措施,引导纪检干部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三是“比贡献,争创一流业绩”,通过开展交流讨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差距在哪里?原因是什么?今后怎么办?”进行自查自纠,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担当。
抓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纪检干部的执纪铁律。通过关爱谈心,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生活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在用“六项纪律”衡量纪检干部行为的基础上,增加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明确“八严守、八禁止”行为规范。坚持建章立制,完善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财务开支、车辆调配、物品采购、公章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抓成效,力求善做善成。强化纪律审查,惩治腐败行为坚决有力。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97人,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5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查“小微腐败”,围绕20类基层“微腐败”问题,建立负面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36个,处理31人,其中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2起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江西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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