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南城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县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负责人彭安林乱作为等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彭安林任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负责人期间,县生猪办未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印制代收税款票据收取屠商每头6元的个人所得税,共计542790元,设立“小金库”。其中用于违规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奖支出255262元;违规吃喝支出30365元;违规支出租车费、燃油费、办公费等运行费用95672元;彭安林个人违规报销差旅费支出1552元。2021年7月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彭安林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商务局副局长何安平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商转办主任李明生、现任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过梦君进行批评教育;收缴有关违纪款上缴财政。

  县重点办原审核股股长邱国珍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慢作为问题。2019年至2021年,邱国珍在担任县重点办审核股股长期间,未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审核时限要求,致使2019年100个送审工程项目有62个项目、2021年110个送审项目有32个项目审核超过最长时限60天,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7月,县纪委对邱国珍进行诫勉谈话。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刘春华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2018年8月,南城县电子产业园一期厂房建设项目工程开工建设,2020年1月竣工。刘春华作为县电子产业园推进组副组长,负责与该工程承建方对接、变更工程量汇总上报县政府工作。直到2021年4月15日前,仍有5个增加工程量未及时上报、漏报,导致该工程至今仍无法办理工程结算,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 7月,县纪委对刘春华进行诫勉谈话。(南城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廉洁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