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指导目录(2021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设区市政府要加强统筹,督促指导所辖县(市、区)政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于2022年3月底前结合实际梳理、公布本地区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并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省市县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和问题,切实提升乡镇(街道)履职行权能力。各市、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到实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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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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