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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发布公告

  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月底

  全面暂停使用现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关于暂停使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公告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使用及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月底,全面暂停使用现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现有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暂停运营期间,给广大市民朋友们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予以理解和支持。广大市民如有需要,可通过各大运营品牌APP进行退卡、退款。我市即将启动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招标工作,以规范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车辆性能更加优质、技术标准更加先进、体验更加舒适、使用更加安全的出行服务。

  特此公告。

  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 | 宜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