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赣县三溪乡新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德余因组织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被撤销党内职务。
据了解,今年4月,该县纪委在处理新星村村委会主任张国华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问题中,发现了张德余组织村干部公款旅游的问题线索。“还敢顶风违纪,必须从严处理。”赣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赖彦辰当即责成调查组进行处理。
据调查人员介绍,经过多年的发展,该村集体实力雄厚,张德余日渐滋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2013年7月,张德余提议公款到厦门旅游,4名村干部一拍即合。当月28日,从厦门返回后,这笔6148元的旅游费用由张德余签字并报销。
调查组在核查该村近几年的账目时,又发现张德余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线索。经查,2014年10月,在村“两委”班子换届前,张德余考虑到下一届村“两委”班子可能有变动,而村级经费尚有8000元结余。“肥水不流外人田”,张德余提议并决定以电话费、汽油费等名义给村干部发福利。当时有人表示异议,张德余却表示只要把账做平,没人发现得了。最终,张德余、张国华各分得2400元,出纳张地贵、计生专干曾春莲各分得1600元。
“大伙起早摸黑很辛苦,发点钱、出去旅游一下是想激励大家好好工作,没想到得到村干部的欢心,却失去了民心……”张德余在个人检查中写道。
最终,经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德余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张国华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张地贵、曾春莲作出深刻检查,并追缴违纪所得。(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伟 邱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