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欧阳晶)近日,记者从江西省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阶段着眼发现“瑕疵”、改进工作,努力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规范司法、促进工作的实际措施。

  针对检察业务数据“掺水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该院对业务考评数据进行交叉检查,对“掺水分”问题进行通报。同时修订考评方案,删除容易“掺水分”的考评项目,建立日常核查机制。

  此外,该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在用和新建用于监视居住的指定居所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选址及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功能用房能否满足办案需要,指定居所使用、管理、监督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实到位等。

  今年3月中下旬,该院对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案件办理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对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等类案件的办理情况是否符合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规范的规定,开展重点检查,认真查找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同时对全省民行检察监督案件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对宜春、赣州等地检察机关受理并审结的各类民行监督案件,从案件受理、实体审查处理、审查程序、法律文书、案件装卷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下一步还将出台民行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规范化意见,进一步提升民行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