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患有“精神病”,广东中山市开发区一名男子一年内两次“放火烧屋”。

  昨日凌晨2点39分,开发区消防中队接警后赶到张家边四村杂门街某出租屋,从出租屋房东那里得知,由于发现及时,火势已经由房东及其他租户一起扑灭了,并无人员受伤,只是烧毁了屋内一些床铺、棉被等日常用品。待现场再无复燃可能后,消防队员将男子移交民警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出租屋男租户承认是因为自己使用打火机点燃房内床铺导致火灾发生的。

  经调查,民警怀疑男子患有“精神病”。民警称,早在去年12月12日,男子在租住张家边另一家出租屋时也曾做过类似行为,去年12月12日早上,男子同样在出租屋内使用打火机点燃屋内物品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