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随着江西高招录取工作的有序推进,不少高考生已经被心仪的高校录取。近日,网上流传出一份助学清单:只要考上二本院校的困难学生即可获得南昌市总公会2000元助学金,同时低保户高考学子可以到市教育局领取一年一万元补助金,这是真的吗?经过记者多方核实,发现此均为谣传。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国家、省、市还是有许多扶持、助学办法帮助广大困难学子。

  困难学生考上二本高校市总工会资助2000元?为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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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家今年有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的学生,可携带录取通知书和家庭困难证明到市工会领取2000元的秋季助学基金!”面对这则流传在南昌朋友圈的传言,南昌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为虚假信息。“我们2016年秋季确实有助学活动,不过是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和条件的。”

  根据南昌市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2016年7月至9月南昌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服务对象重点是帮扶困难职工及困难农民工家庭中就读于普通高校和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参加2016年高考被各级大专院校录取的统招大学生(不含部队院校、国防生)、参加中考升入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需满足2016年进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因下岗失业、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职工子女;因工伤事故、工资拖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子女等条件。

  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一时间,最迟于8月14日前上报所在单位,由各单位工会将困难职工子女的相关材料报市总工会以获得资助。“助学分为高招、中招两大块,具体帮扶方式和帮扶金额,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来看,也并没有说明要求考到二本以上院校的学生才可获得助学。”该负责人表示。

  低保户高考生每年可获一万元?金额不对条件也不对

  “低保户新上大学的学生,去教育局二楼报名,一年可获一万补助!9月14日结束,抓紧时间了!”网上传言各个版本不同。针对此,南昌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了否定。

  “我们主要依据‘江西省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管理办法’来实施资助。不是单纯的低保户及子女即可获得万元补助。”该负责人表示,“办法”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还要符合该生是《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中“高中贫困生库”内的高中贫困学生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对家庭情况有系列要求。

  政府资助金由省财政和市、县(市、区)财政按照8:2的比例分担,一次性补助每生5000元。应届高考生可在学校申请,社会考生可在各县区资助中心申请,具体文件可到学校和县区资助中心查看。

  盘点:从幼儿园至研究生有哪些资助政策

  谣言不攻自破,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在教育的各个阶段,江西及全国还有不少政策可以惠及广大学子,让我们进一步盘点。

  学前教育资助金:

  对象: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资助比例逐步达到在园幼儿总数的10%,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免教科书: 义务教育免学费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缴学杂费,对民办学校学生学杂费进行补助;标准:公办学校学生免学杂费;民办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城市小学每生每年207元、城市中学每生每年26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农村中学每生每年180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资助比率:100%;标准:小学每生每年90元,初中每生每年180元。

  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象:全日制公办学校的贫困家庭寄宿生。资助比率: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31.7%,城市初中寄宿生的20%,特教学校寄宿生的100%;标准:每生每天小学4元、初中5元,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特教小学、初中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00元每年。

  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率:占在校生人数的20%;标准: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2015年春季起,平均标准自1500元提高至2000元)

  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 对象:用于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到校报到,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对象:面向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包括社会考生);资助比率:占全省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人数的10%;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中职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中职国家免学费: 对象:所有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城市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10%确定);资助标准:按照省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根据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据实补助。

  普通高校:

  高校国家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按在校生的0.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高校国家助学金: 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高校应征入伍代偿补偿: 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含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原高校学生或重新办理入学手续的原录取新生);资助方式: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低于标准的按实际学费资助;资助年限: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年限,退役复学后应完成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年限。

  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 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研究生教育:

  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标准: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

  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不含定向、委培等)。标准:硕士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2014年秋季学期以后在江西省高校入学的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标准: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高校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对象: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研究生,休学、保留学籍及延期毕业研究生不参加当年政府奖学金评审。标准: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博士每生每年20000元。(首席记者 徐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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