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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景德镇市浮梁县庄湾乡古铜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邓芳红套取资金问题。邓芳红在任庄湾乡古铜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以公路改造为名向县发改委申报立项获得项目资金14.7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办公大楼、自来水安装、办公用品等开支。2016年5月,浮梁县纪委给予邓芳红党内警告处分。

  2、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白石村党支部书记陈金行套取退耕还林资金、干扰组织调查问题。陈金行在任信州区沙溪镇白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其承包荒地边上的其他村民所有的8亩多山地谎称为其所有,套取退耕还林资金1840元,并在2015年区纪委调查组找其了解相关情况时干扰组织调查。2016年6月,信州区纪委给予陈金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