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海涛 胡欣 记者 刘永波 李延 近日,西湖区法院一审审理一起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小区业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谌某(男,62岁)各项费用的20%,即56983.38元。
门卫通宵打麻将次日发病
据了解,2014年11月1日,谌某与小区业委会签订了一份协议,业委会雇佣谌某在小区从事门卫昼夜值班,月工资1800元,提供住宿。同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业委会只负责发工资,其他一切个人安全由谌某自行负责,也就是说,业委会不承担谌某所有的事故责任。
2015年10月1日,谌某与牌友邹某等人通宵打麻将至第二天。10月2日,谌某在小区值班期间突发头痛2小时,同时左侧肢体活动障碍,到医院住院治疗后诊断为:脑出血、颈内动脉瘤、原发性高血压3级。为此,谌某住院治疗26天,花了大量医疗费。
谌某说,他因业委会未提供安全场所,以致上楼摔倒而诱发疾病。不过,从业委会提供的现场照片来看,谌某发病时倚靠在卫生间的墙壁上,并非摔倒在楼梯上或楼梯口,且与医院入院情况载明的“突发头痛2小时”描述不符。对此,牌友邹某说,他和谌某确实是10月1日在一起打麻将。
小区业委会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谌某在10月2日值班前长时间与他人打麻将娱乐,而其又有颈内动脉瘤、原发性高血压等病,不注重自身休息,以致在第二天值班过程中发生脑出血。对于谌某与业委会在协议中约定的“谌某一切安全由其自身承担”,法院认为属单方免责条款,排除了谌某的合法权益,是无效的。
法院认为,谌某不注重休息导致工作时病发,本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但业委会雇佣时未注意查明谌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安排他从事昼夜值班工作,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对损害结果承担次要责任。综合双方过错情形,法院认为由原告承担80%的过错责任,被告承担20%的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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