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宜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宜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宜春召开。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蒋斌辞去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任命张小平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张小平代理宜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叶小平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宜春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8日决定任命:
胡勇为宜春市统计局局长;
韩林为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宗旅旅为宜春市农业局局长;
张勇建为宜春市民政局局长;
涂婷婷为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宋云波为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
李晓楚的宜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潘劲松的宜春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单玉生的宜春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蔡劲松的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甘本新的宜春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闵振鹏的宜春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彭芦新的宜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南青的宜春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梅勤儿的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任命:
况柳根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文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晓政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廖作锡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周晟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姜建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欧阳琨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纯清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志龙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易建锋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忠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廖作锡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周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刚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熊德林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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