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领导班子、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会议。会议宣布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的决定:
提名胡嘉金同志为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熊春安同志不再担任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据悉,胡嘉金,1973年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此前担任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07-06 10:00评论(0)|
07-05 12:00评论(4)|
07-05 10:12评论(0)|
07-04 09:35评论(0)|
07-02 09:39评论(0)|
07-02 09:32评论(0)|
07-02 09:15评论(0)|
07-02 09:11评论(0)|
07-01 09:55评论(0)|
06-30 17:12评论(0)|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