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05时47分许,在鄱阳县鄱莲公路双港镇羊角山村路口路段,疑似二轮普通摩托车撞行人,行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现为侦破案件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侦查,望知情者积极向鄱阳交警大队举报或提供侦破线索,对提供线索直接破案的奖励现金五万元,提供其他有价值线索的,酌情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

  13698087298(叶警官)

  15270326932(罗警官)   

  鄱阳县交警大队

  2019年12月12日

  交警提示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遇交通事故,司机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存在侥幸心理逃逸,等待肇事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提醒各位:发生事故时,应积极面对,第一时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拨打报警电话,不逃避,更不能肇事逃逸!就算逃逸,也逃不了蜀黍的追击,逃不过法律制裁,更逃不过良心的谴责!

  来源:鄱阳县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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