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历来强调用人公正问题,但在具体操作中却是:凡是符合上级意见的便是“群众意见”,凡是不符合上级意见的便是“少数人意见”,按照这两个“凡是”,再向能够提供“意见”的人“征求意见”,并冠之为“群众意见”形成“一致意见”,最终:“河里无鱼虾也贵,拣个螺丝当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