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出台《南昌市直机关公务员轮岗交流(试行)办法》。依照新规,担任同一科级领导职务满5年,或是在有重要职能的内设机构连续工作10年的公务员,必须轮岗去其他岗位工作。对拒不执行轮岗交流决定的公务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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