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者通过亲情、友情、人情等各种关系,拉拢一部分干部一起搞,就形成黑色的利益链”

  《财经》记者 张玉学/文

  2014年10月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安远原县委书记邝光华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法院认定,邝光华收受他人贿赂财物近700万元,并在亲属非法开采稀土一事上给予关照,造成国家损失1700余万元。

  53岁的邝光华曾任安远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会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安远县委书记,在被刑拘之前是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县级干部。

  安远是赣州市稀土非法开采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2013年,根据中央第八巡视组和江西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赣州市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稀土专项整治,发现并打击非法开采矿点233个,其中安远县104个,各非法开采矿点当事人均被立案查处。

  在专项整治中,安远县党政有关领导干部被指充当非法开采者的“保护伞”,除邝光华外,还有安远县委原常委魏崧阳、原副县长兼公安局局长廖雪勇、公安局原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长魏剑平、矿管局原局长凌永生、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兼迎宾馆经理钟道统等20余人先后被查处。

  8月14日,邝光华一案公开审理。庭审中,邝光华不仅否认受贿、滥用职权,称自己受到专案组刑讯逼供,被迫捏造受贿情节,还举报了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江西原省委书记苏荣的妻子于丽芳,称因为没有成功帮于买下安远县一个矿而遭致赣州市主要领导打击报复。

  此举报未写进一审判决书中,亦未有启动审查的公开迹象。虽如此,但此事件的发酵以及安远稀土等矿产的利益关联与争议远未结束。目前在赣州当地,涉及稀土产业及利益问题时,许多政商人士甚至谈之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