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记者吴跃强)近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目前,该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6年9月5日前,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提出意见、建议,或者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信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邮编:330036;电子邮箱:rd_bac@jiangxi.gov.cn。

  据悉,《条例(草案)》提出,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非法侵占或者破坏河道砂石资源。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河道采砂的经营活动,不得纵容、包庇河道采砂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