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

  新余通报3起违规问题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消息,新余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分别是:

  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聘用工作人员黄建临收受礼品礼金被开除

  黄建临在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老板施某在工程招投标中提供帮助,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黄建临多次收受施某所送礼金共计6万元、购物卡共计0.8万元。

  今年4月,经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同意,给予黄建临开除党籍处分。

  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聘用干部袁财生收受礼品礼金受处分

  2013年底,杨桥镇水头村一低保户在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聘用村干部袁财生收受其香烟6条(价值约1400元)。

  今年8月,经杨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袁财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区马洪办事处鲇口村违规发放福利受处分

  2013年6月,鲇口村违反规定向村干部家属发放端午节慰问金1300元;2014年5月,村党总支书记华发根公款报销以个人名义送出的贺礼费用400元。

  今年2月,经马洪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办事处党委同意,给予华发根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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