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南昌市七里街派出所民警接市民举报,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动并将贩卖男子和所卖的动物带回所里调查。目前南昌森林公安也已介入调查此事。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南昌市七里街派出所见到了这只动物。该动物体型与狗十分相似,脸部很像狐狸,因受伤跑起来一瘸一拐,身上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味道。
当日9时许,七里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便来到富大有堤旁进行巡查,发现一名男子正用竹竿吊着一只类似狸猫的动物叫卖,他们当即控制住男子,并将男子和动物带至派出所。据贩卖动物的男子介绍,该动物为貉子,系他从广州贩来的。“是我上家从山东发货至广州,我在广州接的货,每只进价100余元,卖300元。”该男子说,他从广东接到多只貉子后,大部分在湖南出售,只剩下一只带至南昌,没想到刚卖了十几分钟,便被民警发现。
采访时,该男子一再声称,他出售的貉子为家养,并出示了山东上家的养殖许可证、野生动物销售许可证等证件。但对于该男子出示的相关证件,南昌森林公安民警并不认同。“出售野生动物,必须本人有销售资质,如果是从外地运来野生动物,还需要运输许可证。”民警说,从该动物的外表来看,是野生兽类动物,但具体是哪种动物需要鉴定。目前,森林公安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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