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了什么法?

  你们公安凭什么把抓我?

  我记住你了!

  你给我等着!等我出来我要告你!”

  都说冲动是魔鬼

  如果冲动+酒精一折腾,那便是……

  目中无人

  唯我独尊

  惹是生非

  ☟☟☟

  近日,万安县某醉酒男子

  在民警处警过程中

  多次挑衅民警  阻碍执行职务

  现因涉嫌寻衅滋事

  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2月18日晚万安县公安局五丰派出所接警称:五丰镇某酒店有人喝醉了用拳头打人,无人员受伤,未使用工具,具体原因不详。接到报警后该所民辅警火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男子情绪失控,浑身酒气,且无故谩骂、推搡他人。民警上前劝阻,他却无故挑衅正执法的民警。考虑到其醉酒且有暴力倾向,为稳定他的情绪,民警顺着该男子将其“哄”上警车,带回所里。

  正当民警准备将该男子带进询问室时,他突然情绪激动,猛地用手抓住民警的衣领妄图袭警,其他民警见状迅速上前合力将其约束住。但他依旧嚣张跋扈,吼叫似挑衅民警:“我犯了什么法?你们凭什么把我抓起来?我记住你了,等我出来我要告你。”

  而后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留所看守醉酒男子,另一路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过一夜看守和调查取证,醉酒男子为孙某,通过现场监控视频查明孙某有无故殴打他人、打砸物品的违法事实,结合收集到的相关旁证,孙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

  法律链接: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的条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刑法有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警察提醒

  美酒虽好莫贪杯,酒后闹事法不容

  切勿因醉酒不讲“武德”

  害了自己,也坑了家人

  知法守法、配合警方执法是

  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来源:万安公安、五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