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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2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江西省萍乡市政协原主席贺维林(正厅级)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贺维林简历

贺维林贺维林

  贺维林,男,1950年5月出生,江西萍乡人,汉族。1971年5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68年12月—1971年5月,任三山大队团总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党总支书记

  1971年5月—1973年4月在湘东区白竺公社任党委书记

  1973年4月—1975年11月任共青团湘东区委书记

  1975年11月—1979年4月任芦溪区麻田公社党委书记

  1979年4月—1981年3月任芦溪区农办副主任

  1981年3月—1984年1月任芦溪区上埠镇党委书记

  1984年1月—1988年12月任芦溪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1988年12月—1989年12月任芦溪区委书记、区长

  1989年12月—1992年4月任芦溪区委书记

  1992年4月—2001年6月任萍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1年6月任萍乡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5年11月起任政协萍乡市委员会党组书记、主席

  2014年6月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