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圆网讯 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全省风景名胜区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增至14处,在全国的排名由第六位跃升至第三位。

  近年来,江西风景名胜区范围及影响面逐步扩大。2012年至今,全省共有6处省级风景名胜区启动了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9处景区启动了申报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新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新增省级风景名胜区4处,使省级风景名胜区数量升至26处。全省风景名胜区数量由原来的36处增加到40处,面积增加了180平方公里。

  2012年以来,江西省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抓紧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的编制与报批,龙虎山、云居山-柘林湖、梅岭-滕王阁、三清山、武功山等景区,投入规划编制的经费都创下历史新高。《江西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获得了省政府批复,3个国家级、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别获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复,全省共编制完成30多个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绝大部分景区建立健全了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基本做到了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划及时报批,从而保证了规划的实施。

  经各地申报,省住建厅核准了40多个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游客中心、交通设施、旅游接待等类型的建设项目,全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高达35亿元。据初步统计,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接待游客达4000万多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0多亿元,其中门票收入达18亿元。在2014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中,江西省井冈山风景名胜区被评定为优秀等级(排名第一),高岭-瑶里、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被评定为达标等级,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报表扬。

  同时,江西省住建厅要求尚未完成总体规划编制任务的风景名胜区,力争在今年内高质量抓好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凡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及执行过程中,都要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放在首位,在规划索道走向时,首先应考虑对资源的保护;在其他建设项目选址过程中,同样要考虑对资源和周边环境的保护。(王纪洪 记者 胥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