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彬江镇原党委书记李兵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批准,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宜春市袁州区监委对彬江镇党委书记李兵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兵理想信念丧失,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套取资金购买高档烟酒,私车公养;利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帮助其亲属当选社区干部;在确定辽市镇公益性岗位人选上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巨额公款。
李兵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兵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袁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兵简历
李兵,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区人,大学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0月至1998年1月,宜春地区宜春市竹亭乡农林水办干部;
1998年1月至2000年10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竹亭乡土地办主任、团委书记;
2000年10月至2006年1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国土局竹亭乡国土所所长、竹亭乡土地办主任;
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竹亭乡副乡长;
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竹亭乡副乡长兼銮坑村党支部书记;
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竹亭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銮坑村党支部书记;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宜春市袁州区辽市乡党委副书记;
2013年3月至2013年12月,任宜春市袁州区辽市镇党委副书记;
2013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宜春市袁州区辽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党委书记;
2019年9月,被免去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党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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