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珠泉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红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批准,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宜春市袁州区监委对珠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红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红亮理想信念丧失,利用职务便利,谋求私利,非法侵吞公款;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刘红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宜春市袁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红亮开除党籍处分;由宜春市袁州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刘红亮简历

  刘红亮,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区人,大专学历,1996年10月参加工作,200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0月至2000年8月,宜春地区宜春市彬江镇人民政府干部; 

  2000年8月至2007年2月,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民政府干部;

  2007年2月至2011年5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人大副主席;

  2011年5月至2013年3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副镇长; 

  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任宜春市袁州区天台镇党委委员; 

  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任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9年7月,被免去宜春市袁州区珠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